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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檢對象 |
◎妊娠第一期(妊娠十七週以內)提供二次。 ◎妊娠第二期(妊娠十七週至未滿二十九週)提供二次。 ◎妊娠第三期(妊娠二十九週以上)提供六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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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項目 |
◎血液檢查:血液常規檢查、 B型肝炎檢驗、梅毒血清試驗、德國痲疹檢查、血液等。 ◎尿液檢查:尿蛋白、尿糖等。 ◎超音波檢查乙次。 ◎身體檢查:身高、體重、血壓、個人及家族病史、個人孕產史查詢、胸部、腹部檢查等。 ◎健康諮詢:營養、戒煙、飲酒、藥物使用、生產徵兆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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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 |
◎產檢時,請攜帶「健保 IC卡」、「孕婦健康手冊」至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接受檢查,只需繳交掛號費,免部分負擔。 ◎如經診斷有病情需要,須接受超次之檢查時,可以健保按一般程序就醫,並比照門診負擔部分費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