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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預約分期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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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申辦保險費分期攤繳」網路預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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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|
為方便在工、農會及公所投保之被保險人,有個人保費逾 5,000 元未繳,想辦理分期付款者,本業務組提供前一日可預約次日(不含國定假日及例假日)至本業務組聯合服務中心(桃園縣中壢市中山東路三段路 525 號)申辦之服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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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|
被保險人以網路完成預約申請並取得預約號碼後,請攜帶繳款人及代辦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、印章及現金(繳納第一期保費分期攤繳金額),依預約時段至本業務組聯合服務中心服務台,告知已預約之號碼,服務人員將為你安排分期攤繳事宜(受理至完成約需 30 分鐘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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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|
已預約未如期辦理者,本業務組將註銷其預約事宜; 2 次以上預約未如期辦理者將取消預約資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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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 |
依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及滯納金分期繳納辦法第十條:辦理分期之被保險人,如有一期違約未按時繳納,視同全部到期,保險人得依法移送行政執行,並得為以下之處置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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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、拒絕其再次申請分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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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、拒絕保險給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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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、拒絕核發保險憑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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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、拒絕其更新保險憑證晶片內所載就醫可用次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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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若您對上開說明有所疑義,請洽服務人員詢問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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